:2026-02-25 23:36 点击:1
为切实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各类风险,维护金融秩序稳定,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充分认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危害性
虚拟货币挖矿活动(以下简称“挖矿活动”)是指通过专用“矿机”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,本质上是高能耗、高排放、低产出的产业活动,且与我国产业政策导向和绿色发展理念严重不符,其主要危害体现在:
严格禁止新增挖矿项目
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,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反弹,一律严禁新增任何形式的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、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不得新增或变相新增相关产能。
全面清理整治存量挖矿行为
对现有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要坚持“分类处置、有序退出”的原则,进行全面清理整治。
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
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,形成监管合力,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测、排查和执法力度。
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与宣传教育
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工作,引导公众充分认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风险性和危害性,自觉抵制各类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相关活动,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,远离非法金融活动。
请各地区、各部门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,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

特此通知。
(发文单位,XX省/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) (日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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